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档发〔20214号)要求,为做好2023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直各部门按照《2023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2),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各单位档案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2023国家档案局自主选题重点项目的单位于328日前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电子(wordwps)通过浙政钉应用或电子邮箱报送档案局。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预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47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servicel.saac.gov.cn)填写申报项目信息首次系统报的项目单位需要进行注册经省档案局审核后才能

申报2023省档案科技项目的单位,填写《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所在地的市档案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430日前登录“全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应用(https://daj.zj.gov.cn)浙政进行线填报,任务扫描上传平台也可通过浙政钉机关内跑省委办公厅档案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填报,无浙政钉的单位邮箱报

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相关申报表格可从浙江档案网http://www.zjda.gov.cn档案政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档案局联系,联系人:陈卓君联系电话:0571-81051965;电子邮箱:djglc@zjda.gov.cn

 

附件1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国家档案局科技项

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浙江省档案局

                                                         2023317

 

附件1: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