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
1.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2.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法治力量。
3.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支撑,助推社会数字化转型。
意义:
1.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2.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法治力量。
3.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支撑,助推社会数字化转型。
三、档案法新增档案信息化相关规定的意义
1、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2、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法治力量
3、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走支撑
4、助推社会数字化转型
电子档案建议分库管理,数据库、保管库和利用库要分开,不能在一个库里。
电子档案的流程及保管如果足够安全可靠,纸质档案可以不用再打印一套归档了。双套制是过渡期间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电子签章:在归档的时候只留一个印章的图像,过程中的一些技术因素不归档。
第一次从法律高度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作出系统规定
第一次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率和凭证
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义
1第一次从法律高度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作出系统规定
第一次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率和凭证
具有里程碑意义
2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法治力量
(以平台和数据为驱动力)
3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