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宗的概念
是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
基本含义:
全宗是一个有机整体,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
一定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
以一定的社会单位为基础而构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
2、文档单位有其构成条件
立档单位,又称全宗构成者,指形成全宗的单位或个人;一个独立从事活动的机关或组织就一个立档单位,其形成的全部档案就构成一个全宗。
构成条件: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单独对外行文;是一个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独立编制预算;设有管理人事的机构或人员,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
3、立档单位变化对全宗划分的影响,(1)政权更迭的全宗处理
不同政权中的机关,虽然职能相同或相近,但其所属的政权发生了更迭,其档案应构成不同的全宗。
新中国成立前后存在的政治性质不明显的立档单位,如企业、学校、医院等,其档案可以统一作为一个全宗。
党派、政治团体、社团和宗教组织
新中国成立前后存在的政治色彩较强的事业性质的立档单位,如军事院校、警察学校、干部学校等;
无论是否存在在政权更迭,以及政治立场、信仰
(2)立档单位职能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全宗处理
新设立一个机关;新设立的机关符合立档单位的构成条件,就构成新的独立全宗;
撤销一人独立的机关;一人独立的机关(立档单位)被撤销,其全宗终止。
几个立档单位合并或兼并
合并应分别构成各自的全宗,全并后的新单位所形成的档案构成一个新的全宗;
如果一个立档单位兼并另外几个单位,则被兼并的几个单位原先的档案分别构成各自的全宗,到兼并时终止;兼并单位在兼并后形成的档案则同属一个全宗。
立档单位分立
一个单位被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档单位,分立前形成的档案构成一个全宗,到分立时终止;分立后各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分别开始构成不同的全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