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发布了《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等7项行业标准(含修改单),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代替DA/T32-2005《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主要修改包括将“总则”更改为“管理原则”和“管理职责”,增加了公务电子邮件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公务电子邮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等。
本课程邀请《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的主要起草人解读,为档案局、国家综合档案馆干部职工内部学习资料,不向外开放。